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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失效]

  1)行车对数,应按铁路局运输部门现行的计划运行图编列的正线每昼夜列车对数为准。如在单向行车线和复线单绕地段上施工,则其行车对数应按计划行车次数折半计算。所有计划外的小运转、轨道车、补机、加点车等均不计算。
  2)枢纽项目,按各线通过的行车对数分别计算,站内的调车、编组等作业的运行,均不作为行车对数计算。
  3)站内各股道间施工,包括站线、货物线、编组线等计算行车干扰增加费的行车对数,均以正线的行车对数为依据。
  (2)受行车干扰的范围(表略)
  (3)费用计算
  应以受行车干扰的工程项目的工天和机械台班定额,按表18(略)所列行车干扰系数计算。
  (4)关于土石方运输的行车干扰增加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设计的运输方法如何,其行车干扰增加费,一律按人力挑抬的增运50米定额计算。
  ①取弃土石方或隧道弃碴,仅平面跨越1股行车线。
  ②仅挖、装在行车干扰范围内,运、卸在行车干扰范围以外。
  ③挖、装、运在行车干扰范围以外,仅卸在行车干扰范围内。
  2)在上述情况中,同时有两种情况存在,则一律按人力挑抬的增运50米定额加倍计算。
  3)取弃土石方或隧道弃碴,平面跨越双线、多线或车站股道,除第一股道按人力挑抬的增运50米定额计算外,以后每增跨一股道递增人力挑抬增运10米的定额(但跨越不应计行车干扰增加费的线路或股道者,仍不计列)。
  4)挖、装、卸均在行车干扰范围外,仅运输在行车干扰范围内,则按设计的运输方法和受行车干扰的运距,选用相应的增运定额,乘行车干扰系数计算。
  (5)以下情况不计行车干扰费
  1)在封锁的营业线上施工(包括要点施工在内)。
  2)在未移交正式运营的线路上施工。
  3)在避难线、安全线、存车线及其他段管线上施工。
  8.特殊地区津贴、补贴
  本项费用按国家以及铁道部或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计列。
  9.生产用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以及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此三项费用综合按各类工程工料机费的1.3%计列。
  (六)施工管理费
  1.施工管理费率(表略)
  2.计算规定
  (1)临时设施中的大临和过渡工程,亦按表19所列的同类正式工程的费率计算。
  (2)采用综合指标或百分数编制概算时,如其中已含施工管理费,则不应再重复计列。
  (3)凡属“Ⅲ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Ⅳ其他费”者(包括运杂费),均不计算施工管理费。
  (4)利用废旧料或借用正式工程的材料修建的大临和过渡工程,或采用废旧料修建的正式工程,均按新料价计算施工管理费。但根据定额规定使用废轨或旧轨者(如桥梁和平交道的护轮轨,车挡弯轨等),则不应折成新料价计算施工管理费。
  (5)利用旧轨件及旧梁,按下列规定折成新料价计算施工管理费,但应扣除原列的旧料价格及整修费。
  ①旧轨按50公斤新轨价格;
  ②旧道岔按50公斤12号新道岔价格;
  ③旧木枕按Ⅱ类油浸新木枕价格;
  ④旧钢筋混凝土枕按新的S—2型出厂价格;
  ⑤旧钢梁、旧钢筋混凝土梁,按各该型新梁的出厂价格。
  (6)站场设备中的天桥、灯塔、灯桥、轨道衡、行车吊及机务整备设备中的转车盘,信号设备中的信号桥等的土建部分,按第3项费率计算,其上部建筑的架立工程(梁系价购者),分别按第5、6项费率计算。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分别按第10、11项费率计算。
  (7)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费率,仅限于使用《铁路房屋建筑工程预概算定额》编制概算时配套使用。
  (七)其他间接费
  1.临时设施费
  (1)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有关材料费的计算
  无论大型临时设施或过渡工程,均应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利用旧料和临时借用本建设项目正式工程的材料,以尽可能节约投资。
  有关材料费的计算规定如下:
  1)借用正式工程的新材料
  ①钢轨、道岔计列一次铺设的施工损耗,钢轨配件、轨枕、电杆计列铺设和拆除各一次的施工损耗(拆除损耗与铺设同),便桥枕木垛所用枕木,计列一次搭设的施工损耗。
  ②所有材料的运杂费,均按需要量的材料重量计算,只计由材料堆存地点至工地的单程运费。
  ③借用正式工程的材料,在概算中一律不计折旧费,损耗率均按预算定额的规定办理。
  2)使用施工企业的工程器材
  ①凡属于表20所列的施工器材构筑临时工程,不论是新旧料或是否属于固定资产,均一律按表20(略)所列费率计算使用费。
  ②以上材料、构件的运杂费,除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量计算由始发地点至工地的往返运杂费外,其余只计单程运费。
  3)借用本工程拆下的材料
  ①一般钢铁结构和钢轨、道岔不列材料费,只计列一次由材料堆放地点运至工地和使用完毕由材料使用地点运到指定的归还地点的运杂费。
  ②利用旧道碴,除计运杂费外,还应计列必要的清筛费用。
  4)不能倒用的材料,如水泥、石灰、道碴(不能倒用时)列全部价值。
  5)旧轨件价格的计算规定
  编制概算时,旧轨件价格可按相应的新轨件的国拨价格的75%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另计20%的整修管理费。
  (2)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有关项目的养护费计费标准
  1)铁路便线、便桥养护费
  为使铁路运输便线、便桥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其养护费按表21(略)规定计算。
  2)汽车便道养护费
  为使通行汽车的运输便道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其养护费按表22(略)规定计算。
  (3)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的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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