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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关于化学矿山生产地质工作规定

  3.查清矿床中共生矿产和伴生有益有害元素,提出对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意见。随着采选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时研究原有储量计算工业指标,提出修改意见。
  4.研究矿床水文地质规律,为矿床疏干、排水及防洪设计提供理论依据。
  5.协同采矿专业进行各种安全保护矿柱的合理性、井下地压活动规律及露天边坡稳定条件等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的研究。
  6.开展生产地质专业的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生产地质工作技术水平。
  7.密切配合有关院、校科研部门,共同完成国家下达的地质科研任务。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完成矿山生产地质工作任务,使它更好地为矿山生产建设服务,矿山企业在可能条件下,要建立与健全各级生产地质测量的组织机构和地质勘探队伍。矿山(或矿)一级,可设立地质测量科(组);联合企业(或矿务局)一级,可设立地质测量处(科);有条件的矿山企业还可设立地质研究室。
  大中型矿山企业,原则上都应建立生产地质勘探队伍,其规模大小,由各矿山企业根据生产勘探工作任务确定,并报请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地质测量处(科)设主任(或责任)工程师,在矿山总工程师领导下,统一管理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矿山地质测量技术人员属于矿山生产人员,一般应按矿山全员的2%至3%配备。鉴于目前技术人员缺乏,可暂按矿山全员的1%至2%配备。矿山应配备地质工,测量工、取样工,其定员视各矿工作量而定。矿山要重视对地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培训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生产地质工作的费用来源,在部未发布新的财务费用划分规定以前,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录一      化学矿山生产地质专业报表(一)



             19  年度储量平衡表

主管机关:                 .秘密.
企业名称:          (矿种:     单位:矿石 万吨 )   生地表一

┏━━━━┳━━━━━━━━━┳━━━━━━━━━━━━━━━┳━━━━━━━━━━━━┳━━━━━━━━━━━━━━━┳━━┓
┃    ┃         ┃   上年末保有储量     ┃  本年度增(+)减(-)  ┃   本年末保有储量     ┃平均┃
┃ 类别  ┃矿区及中段名称  ┃               ┃   (A+B+C+D)     ┃               ┃品位┃
┃    ┃         ┣━━┳━┳━━━┳━┳━━━━╋━━┳━━┳━━┳━┳━╋━━┳━┳━━━┳━┳━━━━┫  ┃
┃    ┃         ┃A+B ┃C ┃A+B+C ┃D ┃A+B+C+D ┃采出┃损失┃勘探┃ ┃ ┃A+B ┃C ┃A+B+C ┃D ┃A+B+C+D ┃ % ┃
┣━━━━╋━━━━━━━━━╋━━╋━╋━━━╋━╋━━━━╋━━╋━━╋━━╋━╋━╋━━╋━╋━━━╋━╋━━━━╋━━┫
┃ 甲  ┃   乙     ┃ 1 ┃2 ┃ 3  ┃4 ┃ 5   ┃ 6 ┃ 7 ┃ 8 ┃9 ┃10┃ 11 ┃12┃ 13 ┃14┃  15  ┃ 16 ┃
┣━━━━╋━━━━━━━━━╋━━┻━┻━━━┻━┻━━━━┻━━┻━━┻━━┻━┻━┻━━┻━┻━━━┻━┻━━━━┻━━
┃    ┃矿务局(矿)合计  ┃                                               ┃
┃ 设  ┣━━━━━━━━━┫填表说明:                                           ┃
┃ 计  ┃其中:1.XX矿(工)区 ┃   一、本表以矿为单位填报,矿务局汇总,于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报出。受表单位为主管机关,大、中型 ┃
┃ 范  ┣━━━━━━━━━┫     矿山须抄报部矿山局。                                ┃
┃ 围  ┃   XX中段(水平) ┃   二、设计范围内能利用储量按矿区、矿段(工区)、中段(水平)、主要矿体(矿层)依次填列。分级开 ┃
┃ 内  ┣━━━━━━━━━┫      矿山还应分出不同矿石级别;设计范围外及尚难用储量只填矿区或矿段汇总数,不分中段和品级 ┃
┃ 能  ┃   XX(矿层、矿体┃     设计范围外系指设计开采境界以下或相邻外围。                     ┃
┃ 利  ┃    或品级)  ┃   三、本年度增减中不包括升级储量。其中第6栏应填采出地质矿量,即当年矿石产量减去围岩混入量。┃
┃ 用  ┣━━━━━━━━━┫     第9、10栏可填核销、重算及其他储量增减。                       ┃
┃ 储  ┃  2.XX矿区(工) ┃   四、第16栏品位只填主要有用组分平均品位,伴生有用组分及其含量可在制表说明栏中说明。    ┃
┃ 量  ┃   区     ┃   五、同一矿区(矿床)中的不同矿种应分别填报。                       ┃
┃    ┣━━━━━━━━━┫                                               ┃
┃    ┃   X X     ┃                                               ┃
┃    ┣━━━━━━━━━┫                                               ┃
┃    ┃   X X     ┃                                               ┃
┣━━━━╋━━━━━━━━━╋━━━━━━━━━━━━━━━━━━━━━━━━━━━━━━━━━━━━━━━━━━━━━━━┫
┃设计范围┃         ┃                                               ┃
┃外能利用┣━━━━━━━━━┫                                               ┃
┃储量  ┃         ┃                                               ┃
┣━━━━╋━━━━━━━━━┫                                               ┃
┃尚难利用┃         ┃                                               ┃
┃储量  ┣━━━━━━━━━┫                                               ┃
┃    ┃         ┃                                               ┃
┣━━━━╋━━━━━━━━━┫                                               ┃
┃制表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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