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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部关于化工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产业发展布局
  (十六)化学工业产业布局的主要原则是:
  1.根据各地区的资源情况、自然地理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2.发挥现有化工基地的作用,就近适当集中,达到经济规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程度。
  3.打破地区和行业界限,按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规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运力。
  4.基础原材料和重要中间体生产适度集中,形成经济规模;后加工适当分散,适应市场需求。
  5.利用经济特区、沿海、沿江、沿边等开放地带经济活跃、信息灵通的优势,加快外向型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6.国家扶持欠发达地区化学工业的发展。对中西部地区发挥优势的重大开发建设项目,要积极给予支持。中西部地区应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发挥资源优势或沿边地理优势,发展适销对路的化工产品。
  7.在环境容量受限制和环保问题比较敏感的地区,应避免建设“三废”排放量比较大及污染难以治理的化工项目。
  (十七)各种经济成份的化工企业,要以产权联系为主要纽带,把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结合起来,体现地区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企业群体或产业带。
  (十八)有条件的地区要在统一规划下,发展矿肥结合、矿化结合、盐碱联合、化热电结合或其它的联合企业。
  五、科技进步
  (十九)要继续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科教兴化”的方针,坚持“高起点、上水平”的原则,加快化工高新技术领域的开发和产业化,不断推动化学工业的科技进步。
  (二十)化工科研部门要集中力量,围绕对国民经济影响重大、长期制约化学工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突破,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为化工生产建设提供先进、适用的重大科技新成果,尽快提高化学工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十一)化工科技开发要坚持把开发大型成套技术放在首位,坚持把科技攻关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国产化结合起来,坚持把工艺技术开发和设备研制结合起来。
  (二十二)要加快组建一批技术过硬、装备精良的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增强工程开发和应用开发的能力,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二十三)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加大力度,重点对量大面广、能带动化工整体技术进步的重大技术成果进行推广。
  (二十四)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大力提高化工设计和施工水平。在扩大对外合作的基础上,提高引进技术的设计和工程承包能力。大型化工设计和施工建设单位都要努力向国际型公司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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