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化工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的规划意见
(1995年9月4日 化建发(1995)674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函(1994)100号《关于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问题的批复》和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委办建设(1994)250号《关于工程设计单位改为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化工勘察设计单位由事业体制改为企业体制的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企建制是工程设计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设计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
(一)十五年的改革已使化工勘察设计行业发生重大变化,为改建企业打下了基础。
我国化工勘察设计队伍是五十年代初期组建的,四十多年来发展很快,已经成为一支具有相当实力的技术、知识密集型的队伍。现已取得甲、乙级化工勘察设计单位资格的有81个,其中:甲级设计单位34个,乙级设计单位24个,另外经各省、市、自治区认证的乙级化工勘察设计单位23个。职工总人数约3万多人,其中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约占70%以上。他们已为国家承担了数以万计的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全面完成了我国化学工业基本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的勘察设计任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化工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工作,由于化工部领导重视和关心,自1979年就率先于我国工程设计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迈出了较快的步伐。1979年首先在化四院、化八院推行了国际通用的设计程序、方法和深度的试点;1979年6月经国家批准化三院、化八院作为全国第一批十八个实行企业化取费试点单位;1984年6月我部遵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的决定,全行业由核拨事业费改为收费制,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与此同时,从1982年开始,我部为进一步探索化工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学习国外工程公司的经验,提出了试行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意见,由化四院、化八院进行改革试点,组建工程公司;1987年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试点”并将化四院、化八院列为第一批十二个试点单位。1991年起,改革的核心是建立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部直属的设计单位均签订了工效挂钩的承包合同,从而加快了内部机制转换的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1992年寰球公司、一、四、六、八院相继获得对外经营权,他们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以技术带动设备材料的出口,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化工部领导及时地提出了化工设计单位要创建以设计为主体的国际型工程公司为发展目标,为我们指明了改革深化的方向。寰球、一、四、八院为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更好地参与国际设计市场竞争,加快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步伐,正式向国家提出申请,并经国务院经贸办批准改为企业,一、四、八院改为天辰、五环、成达化学工程公司,成为我国首批化工设计科技型企业。
化工勘察设计单位从1979年以来,不断深化改革,在逐步实现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由技术服务型转变为技术经营型,由单一的设计转变为多功能的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由面向国内市场转变为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转变,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改革实践的成果充分显示了改企建制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