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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化工部党组关于加大办案力度的若干意见

中共化工部党组关于加大办案力度的若干意见
 (1994年9月22日 化党发(1994)78号)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反腐败斗争中注重抓好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监察部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为切实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不断取得成效,保障改革开放和化学工业健康、持续发展,特提出若干实施意见:
  一、增强办案意识,加大领导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反腐败斗争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内、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克服“对立论”、“松绑论”和畏难情绪,深刻认识查处大案要案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取信于民的有效举措,也是教育广大干部反腐倡廉,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研究、部署经济工作的同时,把反腐倡廉、查办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和把握本单位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打击犯罪分子,抑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实行办案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对重大案件,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定纪律,凡是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把“五定”情况办案进度逐级上报。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为查办案件在办案人员、办案经费、办案工具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纪检监察机构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或人员过少的要尽快加以解决。对办案人员的补贴,可以参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实行外出办案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2〉15号)精神和地方上有的关规定执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排除阻力,主动大胆、积极办案。
  二、精心组织协调,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三)依靠群众,扩大案源
  一是切实发挥信访主渠道的作用,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中广辟案源。各单位都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创造各种条件,鼓励和支持群众检举揭发,保证言路畅通。对举报件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注意保护举报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网络,拓宽案源。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风监督员或特邀监察员制度,组织他们学习,开展活动,了解情况,形成有效地监督网络,加大监督力度。三是通过解剖非正常亏损、开展专项治理、“三清一刹”及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扩大案源。四是主动深入到新开拓的经济领域、建设工地和热点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挖掘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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