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送时,间距适当,足踏白线,面向列车,目迎目送,应以列车进入站台开始,开出站台为止。
列车进站前和开车铃响后,站台服务人员应组织站台上的人退到安全线以内,确保人身安全。
第59条 旅客列车应固定停靠站台。因故临时必须变更时,运转值班人员应提早通知客运值班人员,由客运人员及时向旅客通告。
第60条 为了方便旅客携带品的存放,车站可采取多种多样方法办理暂存业务。车站范围内旅客携带品暂存业务应由铁路经营。
第五章 乘务管理
第十一节 乘务组
第61条 旅客列车乘务组由客运、车辆、公安乘务人员组成。列车的乘务工作由列车长统一领导,车辆、公安乘务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配合列车长共同搞好乘务工作。
第62条 客运(列车)段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各次列车的作业过程,并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63条 列车乘务(包乘、轮乘)制度的确定,应有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车辆设备的保养及劳力合理使用。
第64条 列车乘务员工时计算,按列车实际运行时间,另加出、退勤、双班作业、库内清扫、看车时间计算。月工时规定为186.6h。
1.出退乘工作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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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程运行时间| | | |
| |12h以上| 6至12h | 6h以下 |
|出退勤时间 | | | |
|-------------|-----|-------|------|
| 本 段 出 勤 | 90分 | 90分 | 70分 |
| | | | |
| 外 段 到 达 | 30分 | 30分 | 20分 |
| | | | |
| 外 段 出 勤 | 70分 | 65分 | 60分 |
| | | | |
| 本 段 到 达 | 60分 | 3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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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外段入库清扫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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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程运行时间 | 12h以上 | 6至12h | 6h以下 |
|-----------|-------|-------|------|
| 入库清扫时间 | 360分 | 360分 | 180分 |
|-----------|-------|-------|------|
| 作 业 人 数 | 2人作业 | 1人作业 | 1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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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始发、终到、途中双班作业每人每次按30分计算。
4.车底在本、外段停留,必须派人看车。看车人数:软硬卧、软座车各1人,餐车2人,硬座车1人(冬季采暖期间,硬座车每3辆或不足3辆1人)。
看车工时的计算:
(列车停留时间-出退勤时间-库内清扫时间)×看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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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车班人数
第十二节 乘务组工作职责
第65条 乘务组的主要工作是:
1.使车内经常保持整齐清洁、设备良好、温度适宜、照明充足。
2.通告站名,组织旅客安全乘降,及时妥善安排旅客座席、铺位。
3.对老、弱、病、残、孕、首长、外宾等重点旅客做到重点照顾。
4.维护车内秩序,保证安全正点。
5.做好饮食供应工作。
第66条 乘务员在本段出乘时,要按规定时间由列车长带队到派班室报到,听取派班员传达有关事项。列车长并应摘抄有关电报、命令、指示。
到达折返站或由折返站出乘时,列车长必须向当地客运(列车)段派班室报告乘务工作,接受任务。
每次乘务终了,列车长应召开班组会议,总结并向派班室汇报往返乘务工作情况,提出书面乘务报告。
第67条 列车长每次出乘前应编制趟计划,趟计划在乘务报告中显示,其主要内容有:
1.本次乘务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安排;
2.对贯彻上级规章、命令、指示、通知的具体措施;
3.上次乘务工作中的优缺点及改进措施;
4.针对接车所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第68条 列车内应检验车票。检票由列车长负责,乘警、列车员协助。检验过的车票应用列车专用票剪加剪,但另有规定者除外。检票次数原则每400km一次,不足400km的列车每单程不得少于1次。无票人员多的区段可以多次。
第69条 旅客列车在运行中遇有铁道部长、运输局长、铁路局长、分局长以及客运系统监察人员乘车时,列车长应提出乘务报告,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对部、局、分局车辆、公安、卫生、安全监察、收入部门领导乘车时,列车长应口头汇报工作,接受指导。
运行在外局时,应接受所在局的检查指导,服从调度指挥。
第70条 客运(列车)段的段长、车队长、业务室、乘务室等客运管理人员添乘时,由分局统一填发“客运添乘证”,该证仅限本段担当的列车上和运行区段内使用。添乘时,凭证可住乘务员公寓。
第十三节 旅客列车备品
第71条 旅客列车应配齐、配足清扫工具和引导旅客乘车的标示牌。根据不同车种还应配备水杯、果皮盘、暖瓶、台布、窗帘、沙发套、卧具等。卧具应包括以下物品:毛毯(或棉被)、棉褥、枕芯、枕套、被单、褥单。夏季还应配备毛巾被。
枕套、枕巾、被单、褥单等易耗品应每年更新1次,棉被、褥、枕芯3年更新1次,毛毯应五年更新1次,优质优价列车可另行规定年限。费用由客运(列车)段纳入年度计划。
第十四节 列车行包运输
第72条 列车长于出乘前向行李员传达有关命令、指示、通知。行李员应检查备品,主动与车站联系,掌握行包装车情况,根据运输规律,划定货位,有计划地装车。
第73条 列车行李员应正确统计行包装载数量、重量,填写列车行包密度表,及时向前方站预报,充分利用运输能力,并组织快装快卸,维护列车正点运行。
第74条 遇有押运人员,要检查车票、包裹票,在押运人员登记簿上登记姓名、单位,并主动介绍安全注意事项。
第75条 公文交接要坚持确认到站,检查封印、包装,清点件数的制度,一般公文按到站分存,贵重品、保密文件应加锁保管。
第六章 旅行服务管理
第十五节 旅行服务
第76条 旅行服务工作的任务是满足旅客在旅行中吃、住、行、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旅行服务要向多元化、多功能、多层次的一条龙服务发展。
第77条 旅行服务工作由主管旅行服务的客运部门统一实行专业化管理,财务单独核算。厨师、餐车长、餐厅主任、服务员等工种的技术等级采用国家规定标准。
第78条 旅行服务工作应面向市场,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参与市场竞争,以满足旅客不同消费水平的需求,实现良好的杜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