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路春节旅客运输组织工作办法[失效]

  第八条 坚持“以能定量”、“先中转后始发”、“始发站兼顾中间站”、“大站兼顾小站”的运输组织原则,中间站做到组织旅客按车厢号上车,组织旅客均衡输送。
  第九条 严格执行旅客计划运输有关规定。各车站要按计划发售车票,三等及其以上车站要做到凭条售票。各车站、列车要密切配合,坚持验票进站、上车,防止列车严重超员。列车严重超员时,列车长必须及时发报,并注明超售客票的车站。对造成列车严重超员的站、车,要通报批评,对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
  第十条 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
  1.全列卧铺列车和全程对号的优质优价列车均不准超员;
  2.全程对号的非优质优价列车在始发站每车厢准增加10个无座号;
  3.其他特快列车始发不准超员,途中准超员20%;
  4.直快列车始发不准超员,途中准超员30%;
  5.直通客车始发准超员20%,途中准超员50%;
  6.管内列车由各局自行规定;
  7.春运直通临时快车始发准超员20%,途中准超员50%,开行直达临时快车,每车厢不准超过180人;
  8.棚代客车始发每车厢不准超过120人,途中不准超过150人,开行棚代客直达临时快车时,每车厢不准超过150人。
  9.在客流高峰期需超出上述超员范围时,直通列车必须经铁道部批准,管内列车必须经铁路局批准,并以调度命令下达。
  第十一条 认真做好学生运输。全路43个较大车站要组织到校售票,托运行李包裹;部分大站要办理学生往返车票,保证学生按时返校,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三等及其以上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要增设流动售票点,增加学生售票窗口,对学生购票、托运、候车、上车实行“四优先”。
  第十二条 安排好民工运输。民工运输要纳入运输计划。要请地方政府加强民工外出管理,组织有序流动,协助铁路掌握民工的流量、流向,合理安排运输能力。对乘车有计划的民工团体,铁路要优先安排运送。民工客流量大、方向集中的地区,可组织开行民工直达临时快车,发售客票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终到站。
  第十三条 加强调度指挥。
  1.各级客运调度要认真掌握客流变化,及时组织开行临客,做到“有流开车,无流停运”。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