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车流稳定的直通货物列车和区段列车。
第15条 为了给线路施工创造条件,维护正常运输秩序,应根据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对长期性的线路封锁施工,在列车运行图上预留施工空隙时间,并考虑适当的施工慢行。
为充分利用区间通过能力,对通过能力紧张区段预留的施工空隙时间,可铺画一定数量的非定期运行货物列车,不施工时开行此种列车。
第16条 遇下列情况,应编制分号列车运行图:
(1)为适应货运量波动的需要;
(2)为适应线路施工的需要;
(3)为适应节假日大批临时运输和特种运输的需要。
分号列车运行图的编制方法,分为重新编制和“选线”两种。重新编制,是在基本运行图以外另行编制的运行图,单独定点、定车次;“选线”,是在基本运行图上用抽减运行线的方法制定的运行图,只减少货车对数,不单独定点、定车次。
为适应日常货运量波动的需要,可根据运量波动规律,用“选线”方法制定一至两个分号运行图。此种跨局分号运行图,可在分界站会议或运输方案会议上制定。
第17条 为了不断提高列车运行图编制质量,运行图编制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加强调查研究,做到熟悉情况,了解业务,掌握基本理论。要求学习和掌握下列各项基本知识:
(1)列车运行图的编制方法;
(2)线路通过能力的计算方法;
(3)车站间隔时间及追踪列车间隔时间的查定方法;
(4)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5)管内工作组织;
(6)客运工作组织;
(7)机车工作组织(机车运用和牵引计算规程);
(8)调度工作组织;
(9)列检作业组织;
(10)线路施工及施工条件下的行车组织;
(11)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等有关部分。
四、列车运行图的审核批准
第18条 编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保证行车安全。列车运行图编完后,应详细检查列车运行图的铺划质量,并应计算列车运行图的指标。
各铁路局报部的列车运行图指标如下:
(1)旅客运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