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角挖补
第44条 炉角挖补,每处不得多于3排炉撑,至少需有1个炉撑。焊缝位置不得低于由底圈向上算起第一、二排炉撑之间。挖补时,先切去不良部分,钣边切成30~35℃坡口,调整补钣,点焊固着,以逆向分段法施焊。靠底圈铆钉孔的焊缝须密贴后与铆钉同时施焊。
炉口挖补
第45条 挖补炉口上半部、下半部或全部时,均应带一排炉撑。内外火箱钣的焊缝须错开。挖补时,切去不良部分,钣边切成30~35°坡口,调整补钣,点焊固着,以逆向分段法,先焊后钣上的焊缝,后焊炉口上的焊缝。必须焊透,不得有咬边现象。
后钣弯曲处垂直裂纹
第46条 焊接后钣,喉钣上弯曲处垂直于底圈的裂纹时,裂纹末端应钻8~12毫米的孔,切削V形坡口施焊。裂纹长度超过100毫米时,须焊装补强钣,补强钣的厚度不得少于锅钣厚度的70%,补强钣须与锅钣密贴后施焊。
火箱各钣点腐蚀
第47条 堆焊火箱各钣的点腐蚀时,各钣的残存厚度须在使用限度以内。焊前应清扫见新。堆焊弯曲部分的腐蚀时,焊波应与弯曲处成45°角。焊后加工焊缝使其与基本金属齐平。
拉撑
第48条 焊接折断的拉撑,每端只许有一个焊口。拉撑叉部的折损不许焊接。焊装拉撑座时,须用铆钉固定,仅施焊锅胴外部一端。
洗炉堵
第49条 洗炉堵座切换时,用气割切去旧座,清扫见新,与钣齐平。将新座点焊固着,施行多层焊。每层焊波的起点须错开。
锅胴、膨胀钣
第50条 锅胴、膨胀板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焊接锅胴上的裂纹时,裂纹末端钻8~12毫米的孔,切削V形坡口,裂纹长度超过150毫米时,应采用逆向分段法施焊。根部应焊透,焊缝不得有缺陷,并应有适当的增强量,然后将突出量铲平,焊装补强钣。
二、焊接锅胴横接缝自铆钉孔发展到钣边的裂纹,每节一端不得多于10个铆钉孔,连续不得多于2个铆钉孔,每组之间须有5个以上的健全间隔。超过时应进行挖补。
焊接时,切去铆钉头,切削V形坡口,由铆钉处焊向边缘,后焊铆钉头。
三、挖补锅胴时,长度不得小于500毫米,宽度不得小于300毫米。每节锅胴上只许挖补两处。两补钣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0毫米,但不得超过锅胴的一半。
焊接时,补钣边缘切削30~35°坡口,角部作成半径50毫米以上的抹圆。点焊固着,以逆向分段法施焊。坡口根部须焊透,焊缝不得有缺陷。
四、焊接膨胀钣的裂纹,每块钣上裂纹的总长度不得超过300毫米。焊接时,裂纹末端应钻孔,切削V形坡口。
栽丝、铆钉
第51条 栽丝、铆钉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以丝扣向外火箱钣上安装的栽丝改为焊装时,应将孔内螺纹铣去,并铣成45°坡口堵焊后,再将丝座或丝杆(下部无丝扣者)焊在原丝孔处。焊波应为6×6毫米。
二、锅胴铆钉经多次捻修仍泄漏时,可切去铆钉头圈焊。但圈焊的铆钉头,每节一端不得多于10个,连续不得多于2个,每组之间须有5个以上的健全间隔。
虹吸斗
第52条 虹吸斗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堆焊局部磨耗,每个虹吸斗上许可6处。但钣的残存厚度不得少于6毫米,局部膨出不得超过4毫米,焊前须清扫见新,焊后不得有咬边现象。
二、焊接虹吸斗的炉撑孔放射性裂纹,须按第32条的规定执行。炉撑间隔的裂纹,每侧钣上不得超过两个炉撑间隔。
三、直管部分如有裂纹或衰耗过限时,可在管的垂直断面斜30~45°切换,其长度不少于300毫米。接新管的焊缝不得在弯曲过渡部分。
四、挖补或切换至少应包括一排炉撑,补钣长度应为3~6排炉撑。
挖补时,不许仅挖补单面,补钣须用整钣压制。左右焊缝须错开,焊缝须位于侧面最上一排炉撑以下,前边焊缝须位于前边缘一排炉撑之后。每个虹吸斗上的挖补不得超过两块。补钣在圆管上的两接焊缝须成梯形。
切换时,补钣边切成30~35°坡口,补钣点焊固着后,以逆向分段施焊。先焊间隙大的焊缝。补钣焊完后,再焊炉撑。
五、架修时,禁止焊接虹吸斗弯曲处的裂纹。洗修时,横向裂纹允许焊两条,长度不超过50毫米,两条裂纹的间隔不得小于50毫米。
锅炉附属品
第53条 锅炉附属品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附属品安装座(如入孔、安全阀、水柱等)焊接时,可按第49条焊接洗炉堵座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