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堆焊轮网圆周表面、侧面和焊接裂纹。两裂纹间不得少于一个健全的轮辐。焊接贯通的轮网裂纹时,须将轮箍退下。焊前,须切削坡口,并在坡口内楔入铁楔或在相邻两轮辐上加热300~400℃,以扩大间隙。点焊固着后,拆除铁楔,再行施焊。
四、堆焊轮毂孔、曲拐销毂孔、偏心曲拐与主曲拐销镶入部孔,可用自动焊或手工电弧焊以同心圆焊波堆置。
五、焊装轮毂衬板及其裂纹。焊装衬钣时,须钻锥形塞焊孔,衬钣内圆与轴颈须有10毫米以上的距离,衬钣与轮毂密贴后,点焊固着,先焊塞焊孔,再沿全周施焊,最后焊衬钣中间对接焊缝。
第71条 轮对有下列情况时禁止焊接:
一、单弧自动焊轮缘或手工电弧焊客运机车轮缘。
二、轮箍上的裂纹。
三、轮网上在两轮辐间有两条裂纹或两裂纹中间的轮辐上同时有裂纹时。
四、轮网或轮辐的裂纹超过5条,导、从、煤轮辐钣裂纹长度超过圆周的30%时。
五、轮毂孔、曲拐销毂孔,偏心曲拐体上的裂纹。
六、轮毂边缘向毂孔发展的裂纹超过该处断面25%时。
七、轮毂孔与曲拐销毂孔之间的裂纹超过该处断面25%时。
八、曲拐销(主曲拐销的半圆槽、键槽除外)及车轴。
弹簧装置
第72条 弹簧装置的焊接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均衡梁、弹簧吊杆、弹簧鞍及各销的磨耗均可堆焊。焊前须清扫见新,施焊时,须沿纵方向堆置焊波。
二、焊接均衡梁上的裂纹,不得超过该处断面的30%。弹簧鞍上的裂纹不得超过该处断面的50%。焊前须清除裂纹,切削坡口,焊接时须焊透,弹簧鞍的圆根部焊后应有适当的增强量。
三、下列情况不得焊接:
1.弹簧箍、弹簧吊杆、弹簧片上的裂纹以及在其体上焊装其他配件。
2.将销套焊在基本体上。
3.均衡梁、弹簧吊杆的磨耗超过设计尺寸20%时。
机车转向架
第73条 转向架上的裂纹和磨耗均可焊接。钣式构架上的裂纹,焊后须焊装补强钣,其厚度不少于构架钣厚的50%。
焊接导、从轮轴瓦上的裂纹不得超过该处断面的30%。
第六章 车钩及牵引装置
车钩
第74条 车钩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钩体、钩配件、钩尾框、钩座、弹簧箱各部的磨耗及弹簧箱的裂纹均可焊接。钩体、钩舌内面及钩尾框,焊前均须预热300~400℃。钩体、钩尾框的焊缝须沿体的纵向堆置。钩体、钩舌内面焊后须施行回火处理。
二、焊接钩体上长度不大于50毫米的裂纹1条。钩腕上不超过腕高20%的裂纹1条。上下钩耳间(距钩耳25毫米以外)长度不超过30毫米的纵横裂纹1条。钩耳销孔的裂纹不超过该处断面40%。
焊前,裂纹末端钻孔,切削V形坡口,预热300~400℃,焊后施行600~650℃的回火处理。
三、焊接钩舌内侧弯角处上下部的裂纹,长度上下之和不得超过30毫米。焊接时,须切削V形坡口,预热300~400℃,焊后进行回火处理。
四、焊接钩座的裂纹时,焊前,裂纹处所清扫见新,切削V形坡口,预热300~400℃。若焊接角部时,焊后须在左右两侧加焊三角形支撑。
五、车钩有下列情况时,禁止焊接:
1.钩体上横裂纹及扁销孔向尾端发展的裂纹。
2.钩体上距钩头50毫米经内的裂纹和砂眼。
3.钩配件上的裂纹(第74条二、三项除外)。
4.钩座尾销的裂纹。
5.钩尾框上的横裂纹及扁销孔向前发展的裂纹。
中间牵引装置
第75条 牵引杆、安全杆销孔及销的磨耗和牵引杆座上的裂纹均可焊接。孔的磨耗超过使用限度5毫米以内时可堆焊恢复。焊前预热300~400℃。以同心圆焊波施焊,焊后施行600~650℃的回火处理。
禁止焊接牵引杆体和销上的裂纹。
第七章 煤水车
水箱
第76条 水箱各板的裂纹、挖补、补强钣均可焊接。焊前,裂纹末端钻成6毫米的孔,切削V形坡口。安装补强钣部分须清扫见新,补钣须用整块钢钣制成,四角作成抹圆形。补钣安装密贴后,点焊固着,以逆向分段法施焊。
车架
第77条 焊接各梁上的裂纹时,焊前,裂纹末端钻8~10毫米的孔,切削V形坡口。先焊槽钢立面,后焊平面,焊接方向,由立面焊向平面的边缘。焊缝反面须铲修焊平。中梁、边梁的裂纹焊后须焊装补强钣。补强钣须与槽钢密贴,用卡具卡好,占焊固着后施焊。内外两块补钣焊缝须错开30毫米以上。
转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