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企业在移交过程中,严禁超过国家批准的工资基数、计划数、包干数划转工资总额,不得突击提高工资标准和工资水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和擅自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对移交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一、工资关系移交报告的主要内容
二、工资指标划转单
三、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清理的内容
附件一: 工资关系移交报告的主要内容
1、移交企业职工人数及下属单位名单、管理体制和基本情况;
2、对企业工资总量的现行管理政策、办法及主要文件依据;
3、工效挂钩企业1998年工效挂钩范围、基数、浮动比例,应提工资总额、实提工资总额和工资储备基金余额;
4、已下达给企业的1999年工资总额计划数或包干数《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审核情况及其他工资管理文件、数据资料;
5、企业主要负责人工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6、1998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附件二: 工资指标划转单
填报单位: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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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单位: │划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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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管(代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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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转项目 │ 年度 │划转数额│划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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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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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数(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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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 │挂钩企业应提工资总额(万元) │ │ │ ┃
┃ ├────────────────┼───┼────┼────┨
┃ 总额 │挂钩外单列工资(万元) │ │ │ ┃
┃ ├────────────────┼───┼────┼────┨
┃ │结余的工资储备金(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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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单位意见: │原主管(代管)部门意见: ┃
┃ │ ┃
┃ │ ┃
┃ │ ┃
┃ │ ┃
┃ 签章 │ 签章 ┃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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