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试行《海洋调查队职责》的通知
(1978年3月28日 (78)国海科字第221号)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华主席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调查队的职责,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制订了《海洋调查队职责》(试行),作为海洋调查队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现将本《职责》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在试行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海洋调查队职责(试行)
海洋调查队是执行海洋调查任务的专业队伍,是向海洋进军的尖兵。海洋调查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实行政治挂帅,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快好省地完成各项调查任务,为发展我国海洋事业做出贡献。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觉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革命搞好海洋调查。把海洋调查队建设成思想红、作风硬、技术精、纪律严、特别能战斗的硬骨头六连式的战斗集体。
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三老”、“四严”、“四个一样”的革命作风,严格执行规范规定;搞好船队协作;保证调查人员、仪器设备、资料样品的安全,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三、结合调查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实践,制订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技术练兵制”、“安全操作制”、“交接班制”等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定期检查。
四、根据上级机关下达的海洋调查任务和计划,拟订海上调查、资料整理、样品分析鉴定等具体执行计划,开展海洋调查工作。
五、认真做好出海执行任务的人员组织、思想动员、业务技术准备和各种仪器器材、药品、表薄的准备,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检查、校正。出海前领队要亲自到现场检查各种准备工作,保证顺利执行海上调查任务。
六、负责调查资料、样品、标本的分析、整理、鉴定,及时编绘出图表,审核上报,编写调查报告。长期连续性调查任务,要编写阶段调查报告或航次海况分析报告。适当开展海洋科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