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区使用初期进行一次,以后根据倾倒活动和倾倒区的实际情况,每二年进行一次,也可考虑适当加大监测频率。每次监测时间一般为两天(倾倒时现场即时监测、倾废后2小时、4小时、24小时、48小时再各进行一次监测)。
2、应急监测
接到异常现象的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监测。
七、监测的方法
监测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按《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污染调查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范或国家颁发的其它规范进行。
八、监测报告格式
监测报告格式见附件。本格式是参照伦敦倾废公约第4次协商会议所采纳的倾废区监测资料报告格式制定的。
九、试行
本方案自一九九一年开始,由各分局、海南省局根据所辖海区倾倒区使用情况有计划、有选择地开展各类倾倒区的监测工作。重点应放在倾倒量大、持续时间长、废弃物成份复杂、倾倒区环境敏感程度高的区域进行。试行期为三年。试行期间,各单位每年报告监测情况和处理意见,并且提出对该监测方案的修改意见。
本方案由南海分局提出,经珠海会议讨论通过。
附件: 海洋倾倒区监测报告格式
一、监测区域
(一)倾倒区的坐标(地理坐标)
(二)监测调查区域图(含调查站位)
二、倾倒废弃物的资料
(一)该倾倒区启用前倾倒的废弃物情况
(二)该倾倒区启用以来倾倒的废弃物情况
1、许可证颁发数量
2、申请倾倒和已经倾倒的废弃物的数量
3、倾倒的废弃物的性质(成分分析资料)
三、有关倾倒方法的资料
(一)倾倒的水深
(二)倾倒方式及初始稀释情况
(三)倾倒方法的其它情况说明
四、倾倒区的水文资料
(一)水深
(二)海流
1、潮流(潮流的性质、类型、流速、流向)
2、余流(流速、流向)
(三)废弃物的沉降与扩散
1、流场的数值模拟
2、废弃物的飘移与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