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测资料
(一)站位(坐标)
(二)监测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三)监测项目
水质
沉积物
生物(生命物质)
(四)分析方法
水质、沉积物和生物分析所使用的方法、仪器及检出下限。
(五)监测结果
1、水质(海水的理化要素和污染物质)
2、沉积物
3、生物
(六)一般的生物学参数
海区的初级生产力
六、监测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一)评价的方法
(二)评价的结果
1、海水质量状况
2、沉积物质量状况
3、生物资源状况(初级生产力和生物资源的变化)
七、由监测的结果所得出的结论
八、负责采样、分析和资料储存的实验室和组织。
伦敦倾废公约新的评价程序试行方案(疏浚物)
一、介绍
伦敦倾废公约新评价程序(NAP)是第三次附件特设专家组在1990年1月拟定的,是为更好地贯彻、完善公约而提出的。保护环境的唯一方法是减少产生废物的数量和种类,为防止污染需严格控制污染物质的排放,并在科学的基础上选择废物处置方法。NAP就是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建立的。
为防止废物的有害影响,主管部门在实施新的评价程序时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向环境中排放废弃物质。
新的评价程序具有两个特点。首先,它强调要逐步减少向海洋中处置废弃物;另外,它将公约附件Ⅰ、Ⅱ、Ⅲ组合起来,将废弃物分类、检测、废弃物管理、倾倒区选择,倾倒技术、监测等有机结合起来,提供了进一步的废弃物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
新的评价程序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其对废物的分类原则和方法,即“死名单”和“活名单”。这些名单应至少包括所有目前列于公约附件Ⅰ、Ⅱ的物质和废物。新的评价程序要求各缔约国主管部门自行提出其废物分类名单(死名单、活名单)。“死名单”所含为明确禁止向海上处置的废物。“活名单”所含为需经评价的废弃物。评价的标准可为数值的、生物的或其它综合的标准。根据评价结果的不同,决定“活名单”中物质的处置方式。
根据伦敦倾废公约组织“各缔约国在试验的基础上对NAP《新评价程序》试行贯彻”的要求,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几年来海洋倾废管理工作经验,决定在个别海区对疏浚物海上倾倒试行伦敦公约新评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