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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制止上演“禁戏”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废止(原因: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

文化部关于制止上演“禁戏”的通知
 (1980年6月6日 [80]文艺一字第753号)


  文化部在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二年期间,曾明令禁演二十六个戏曲剧目。据了解,近来有些地区个别剧团(包括未经合法手续自行组织起来的剧团和某些业余剧团),竟又上演这些剧目,向群众散播毒素,影响很坏。对这种现象,希望各地采取适当方式加以制止,不能任其自流。
  我部曾于一九七九年九月,根据当时戏曲、曲艺上演节目的情况,发出了《关于加强戏曲、曲艺上演节目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目前仍然适用,望各地继续参酌执行。

      从一九五0年到一九五二年文化部陆续明令禁演的剧目


  京剧:《杀子报》   《海慧寺》(马思远)
     《双钉记》   《滑油山》
     《引狼入室》  《九更天》
     《奇冤报》   《探阴山》①
     《大香山》   《关公显圣》
     《双沙河》   《活捉三郎》
     《铁公鸡》   《大劈棺》
     《全部钟馗》(其中《嫁妹》一折保留)
  评剧:《黄氏女游阴》 《活捉南三复》
     《全部小老妈》 《活捉王魁》
     《僵尸复仇记》 《因果美报》
     《阴魂奇案》
  川剧:《兰英思兄》  《钟馗嫁妹》
  少数民族地区禁演的戏有:《薛礼征东》  《八月十五杀鞑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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