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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失效]

  (一)群众文化工作必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在本世纪末把我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是我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全力为之奋斗的伟大历史任务。
  为了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群众文化工作必须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要大力开展那些配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人民进行宣传教育的群众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任务;宣传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业绩,宣传光荣的革命传统;表扬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批判落后和消极事物;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要教育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民间文艺活动。要坚决纠正有的地方对民族、民间文艺活动加以粗暴干涉的错误作法。但是,对那些传播有害的、不健康的、腐蚀人民思想的封建迷信等活动,不能听之任之,要通过说服教育,加以劝阻、制止。对那些无害的、娱乐性的活动要允许其存在。
  为了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群众文化工作要继承和发扬为中心工作服务的革命传统,要结合实际,为各地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但是,应当指出:过去有的地方把为中心工作服务理解得太狭窄了,只准开展那些能直接为中心工作服务的群众文化活动,除此以外,一概加以排斥,这就大大缩小了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广阔领域,群众也不满意,我们不应当重复这种作法。
  (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应当与生产发展的水平相适应,超越或落后于生产发展的水平,都是不对的。过去,这两方面的教训我们都有,应引以为戒。例如一九五八年,对群众文化曾经提出过“八个人人”(即人人作诗,人人唱歌,人人画画,人人跳舞……)等错误口号,有的地方抽调大批劳动力脱离生产去搞文化活动。后来,在经济困难时期,又走到另一个极端,什么群众文化也不敢搞了,放弃了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因而,一些宣传封建迷信、反动、淫秽的东西,便乘虚而入,毒害人民的思想。粉碎“四人帮”以后,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这是一条规律:思想文化阵地,如果社会主义的健康的文化不去占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活动就会滋长起来。
  现在,广大农民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步改善,对文化生活的要求日益增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少地方农村群众文化工作大大落后于生产的发展,农民对文化生活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这种状况应迅速改变。群众文化工作应把重点放到农村、兼顾城市。边疆地区、老区和山区的群众文化工作,更应加强,在财力和设备上应予以特殊照顾。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时,要照顾民族特点,不能强求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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