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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文物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5)业务费
  应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规定的范围计算。
  (6)考古发掘费
  应根据业务费“目”中的考古发掘开支计算。
  (7)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费
  是指列入文博机构本单位决算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的经费支出。
  (8)干部训练费
  应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干部训练费”的说明的预算内、外科目支出之和计算。
  5.设施和固定资产类指标
  (1)固定资产原值
  指至报告期末文博机构所有、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全部房产、设施、设备等的原始购建价值。原始购建价值指建造、购置某项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建造、买价、运杂费和安装费。
  (2)增加值
  (3)公用房屋建筑面积
  指本部门或房产部门所有的本单位使用的各种办公和业务用房,包括职工独身宿舍和暂被家属、职工挤占了的非居住用房。不包括职工家属宿舍。其建筑面积均按总的建筑面积(指从外墙算起的各房屋面积相加之和)。
  业务用房、陈列展览用房、营业用房和文物库房均应按上述要求分别予以统计。
  凡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馆、所址的文博机构,只统计该单位实际使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不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馆所址的,应据所使用的公用房屋建筑面积填报。
  6.文物商店的有关指标
  (1)周转金总额
  包括上级拨入,历年盈余转作周转金和银行贷款(包括过去以流动资金形式拨入的资金)。
  (2)上年末库存
  指上年末按规定计量单位计算的实有库存商品件数和年末库存商品的帐面金额,同时也是结转本年初的库存商品件数和金额。
  (3)本年收购
  指本年从个人和有关单位购入和调入商品时实际发生的件数和金额。
  (4)本年销售
  指本年零售或批发的全部商品时实际发生的件数和金额,包括调拨给博物馆和科学研究机构等提供的藏品和有关资料的件数和金额。本年销售金额应以实际销售价格进行统计,在销售件数和金额中,均应包括文物和新工艺品、复仿制品两个部分。
  外销专指销售给外宾以及港、澳、台胞和华侨的商品部分的件数和金额。
  新制品(指新工艺品、复、仿制品等)件数和金额指除销售文物外的一切商品时,实际发生的商品件数和销售金额。
  (5)本年末库存
  指本年末按规定计量单位计算的实有库存商品件数和年末库存商品的帐面金额,同时也是结转下年初的库存商品件数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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