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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执行中的问题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基本建设任务批准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主管部门批件、决定、中外合资工程的换文或合同,及重要会议纪要
  4.项目评估
  5.环境预测、调查报告
  二、设计基础材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材料
  三、工程设计文件
  1.方案设计及其审批文件
  2.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主要有:总平面布置图,各幢建筑的平、立、剖面图,以及结构类型,设备类型、装修标准的简要说明或平面布置图。
  3.施工图设计及批复。主要有: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各幢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基础、屋顶和各层平面布置图、结构、设备,电气各种专业布置图及为了满足施工需要而编制的各种详细构造图、大样图等。
  4.委托设计合同
  5.专利文件
  6.设计计算书
  7.关键技术试验
  8.总体规划设计
  9.设计总结、评价、鉴定及审批
  四、工程管理文件
  1.《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征地协议书》、《土地使用证》
  2.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公证书
  3.承发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4.施工执照
  5.环保三同时,消防、卫生、通讯等文件,水、暖、电煤气供应协议书
  五、施工文件
  1.土建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及批复、审计或稽核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汇审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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