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执行中的问题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基本建设任务批准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主管部门批件、决定、中外合资工程的换文或合同,及重要会议纪要
4.项目评估
5.环境预测、调查报告
二、设计基础材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材料
三、工程设计文件
1.方案设计及其审批文件
2.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主要有:总平面布置图,各幢建筑的平、立、剖面图,以及结构类型,设备类型、装修标准的简要说明或平面布置图。
3.施工图设计及批复。主要有: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各幢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基础、屋顶和各层平面布置图、结构、设备,电气各种专业布置图及为了满足施工需要而编制的各种详细构造图、大样图等。
4.委托设计合同
5.专利文件
6.设计计算书
7.关键技术试验
8.总体规划设计
9.设计总结、评价、鉴定及审批
四、工程管理文件
1.《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征地协议书》、《土地使用证》
2.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公证书
3.承发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4.施工执照
5.环保三同时,消防、卫生、通讯等文件,水、暖、电煤气供应协议书
五、施工文件
1.土建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及批复、审计或稽核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汇审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