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失效]

(三) 票证凭单的领用、分发、报解,由各省一级运输机构制定使用程序,颁发执行。为了贯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精神,各级票证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加强考核检查。
 三、  营运票证凭单的检查工作
  营运票证是汽车运输企业的有价证券。各省一级运输机构,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营收工作和票证凭单管理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专职人员,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差错和其他漏洞。有关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由各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写入实施细则。
 四、  统一票单的种别和编制规格
(一) 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统一格式暂定为下列16种:1。客运行车路单(式1,式1~1);2。货运行车路单(式2);3。固定起止站客票(式3,式3~1);4。固定起站客票(式4);5。补充客票(式5);6。随车出售客票(式6);7。客运包车票(式7);8。客票退票费收据(式8);9。行李包裹票(式9);10。补充行李票(式10);11。行包零担货物标签(式11);12。零担货物托运单(式12);13。整车货物托运单(式13);14。零担货票(式14);15。整车货票(式15);16。运杂费订正单(式16)。
(二) 公路汽车票证凭单,均须在其名称前冠以省名(例如××省公路汽车客票),不具体标列经营单位名称,并应编号,其顺序号码前先冠以二级机构的首字,在首字后面由一号至一万号循环,附记汉语拼音A、B、C……等符号。
  如需在票据上加印“票照印”时,可由省自行规定,印在票据的适当位置。
  兄弟民族地区可由省自行规定在票单上加印民族文字,如票面规定尺寸不敷排印,可酌予放大。
(三) 各省公路运输主管机构应及时总结使用和管理统一票证凭单的经验,并报交通部,以便在适当时期进行修订。

第二章 行车路单


  行车路单就是行车命令,它是运输企业组织和指挥汽车运行作业的重要凭证,又是企业各部门检查考核运输生产和行车消耗的重要依据,是汽车运输企业的主要原始记录。
  行车路单分客运行车路单和货运行车路单两种。
 一、  客运行车路单
  客运行车路单是客运班车运行作业的依据,行车人员必须执行行车路单所列的任务。1。 路单及运行记录附页的尺寸为26×18厘米,如站点多的路线可酌予放大。需要加印油票的,可在路单的右侧印制,其格式内容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