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的人员工资和各项支出同各项收入相抵后的差额,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
4.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6.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三)(略)
七、营业外支出
(一)企业的营业外支出项目,由财政部统一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需要增设项目,须经财政部同意;末经同意,不得自行增设项目,扩大营业外开支范围。
(二)营业外支出项目包括:①
1.企业搬迁费:企业搬迁过程中的停工费用,搬迁设备、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搬迁职工和随迁职工家属的旅差费、行李费、均在老厂营业外开支。
搬迁到新厂址后的房屋建筑、设备购置和安装费,投产前的人员工资,以及对原有建筑物的改建、扩建等所需要的资金,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2.劳动保险费用: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和医药费、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及其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等劳保支出。
3.编外人员生活费:编个人员的生活费及其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4.职工安置回乡、下乡落户补助费:企业职业及其家属安置回乡、下乡插队落户所需的车旅费、途中伙食补助等。
5.停工损失:由于计划减产造成企业主要车间连续停产一个月以上或全厂连续停产十天以上的停式费用,在营业外开支;大修理停工、季节性停工和事故停式的费用,列入生产成本。
6.积压物资削价损失和加工改制费:生产、物资和供销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处理多余积压物资的削价损失和加工改制费用,列入营业外开支。清产核资以后,处理多余积压物资的削价损失和加工改制费用,生产企业由生产成本开支;物资、供销企业作经营损失处理。
7.职工子弟学校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企业自办的职工子弟学校,其开支标准和学杂费标准,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在营业外开支。职工子弟学校新奸建校舍的资金,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
原来由教育部门举办的学校划归企业领导,其经费仍在教育经费中开支。
8.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新产品试制失败发生的损失(扣除残值回收部份),应当先以该项新产品试制费拨款结余抵补,抵补不足部份,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营业外列支。
9.非常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经批准核销后,流动资产部份(包筘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在营业外开支,固定资产部分,冲减国家资金。固定资产的修复费用,在大修理基金或更新改造资金末支;损失严重需要重建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