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机汞、有机氯和剧毒的有机磷等农药。当前,在茶叶、烟叶、中草药、瓜果
、蔬菜等作物上,要立即停止使用高残留和剧毒的农药。到一九八0年,在农业生产上,做到基本上不再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汞制剂、砷制剂等残毒大的农药和“三九一一”、“一0五九”、氟乙酰胺等剧毒农药。
鉴于大量使用有硫酸根的化肥,会破坏土壤,大量使用有硝酸根的化肥会污染江河、危害人畜,建议在长远规划中,适当控制这类化肥的生产。
(五)、食品。在近期内,要建立起必要的食品检验机构,制定食品卫生标准和生产、加工、运输、包装、保管等的卫生条例,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当前,对只为装饰而有害的添加剂要立即停止使用;对必须加入的添加剂,如防腐剂等,要选择无毒或低毒的产品,并严格控制加入量;对考虑出口需要必须加入的添加剂,要选择国际上允许采用的品种。在一、二年内,要做到各类食品中有害有毒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要积极试验和采用新技术、新原料,不断提高食品质量,防止食品污染。
(六)、科研。开展环境保护基础学科和理论的研究,摸清各种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和生物、土壤、水利等自然资源的影响规律。批判资产阶级环境理论,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环境科学及其理论。研究快速、 准确、轻便的监测方法和仪器,研
究无害或少害的新工艺、新原料。一九八0年前,要找出治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中所列各种污染物质的途经。
(七)、监测。在三、五年内,各省、市、区以及重点工业城镇都要建立和健全环境监测机构,担负起监测任务;工业、农林、交通、水利、外贸、商业、海洋、气象等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业,要指定有关机构或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本行业的监测工作;卫生部建立全国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全国监测工作的资料综合分析、技术指导和科研等任务。到一九八0年,全国基本形成健全的环境监测系统,能做到及时查清污染源和污染物质,为环境治理提供依据。
二、 主要措施:
(一)、 把住建设关, 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交通、科研等项目,认真执行“三废”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否则不准建设。各级计划、建设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