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调整邮电
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同意邮电部《关于调整邮电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邮电通信是党和国家的神经系统,是国民经济的先行部门,它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为了有利于国家通信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有利于通信的统一指挥调度,有必要对现行邮电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实行邮电部和省、 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邮电部为主。邮电管理体制调整后,各省、市、自治区要继续加强对邮电工作的领导。
邮电通信是当前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短线,特别是市内电话更为薄弱,极不适应各方面的需要。为加速发展邮电通信事业,尽快改变我国邮电通信的落后状况,必须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市内电话要纳入各地城市建设规划,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建设。
随着邮电体制的改变,原来的由地方安排的邮电投资,相应从各省、市、自治区地方十九个部门投资基数中划出,由国家另行分配。
邮电管理体制调整,自国务院文件下达之日起实行,邮电各项计划体制的调整,自一九八○年度实行。
关于调整邮电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
邮电管理体制, “文化大革命”以前由邮电部实行统一管理。 一九六九年撤销邮电部,邮政与铁道、交通合并,电信划归军队管理,并分别下放各级地方革命委员会和军事部门领导。一九七三年邮电合并,恢复邮电部,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调整邮电体制问题的通知》规定,实行现行体制,即: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地、市、县邮电局由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和地、市、县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邮电各项计划实行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管理,邮电业务工作由邮电部管理。现行体制实行以来,各级党委加强了对邮电工作的领导。但是这种体制,把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通信整体分割开来,不利于国家通信网的统一规划,不利于邮电通信的统一指挥调度,不利于邮电专业干部和技术人员的稳定提高,也不利于加强通信管理和企业管理。
为加速实现邮电通信现代化,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遵照中央关于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积极性的精神,根据邮电通信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和集中统一指挥调度的要求 ,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