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务部关于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

内务部关于受开除留用
 察看处分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
 (1963年5月24日 (63)内人工字第064号)


云南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
  (63)云人工字第82号函悉。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在留用察看期间应该根据他们担负的实际工作和表现,按照所在单位执行的工资标准,发给相当的工资;在被精减回乡时,他们在开除留用察看的期间,应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计发退职补助费。
chl_3052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