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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劳动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申报高级技师的技术总结或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生产管理知识;解决或处理过的技术关键,复杂的生产技术问题;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所取得的成果;传授技艺、绝招,培训技术工人的成效等。
  为了提高技师或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掌握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四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和发展趋势,熟悉现代化管理知识,各单位在考评高级技师之前应对技师或高级工进行培训,以增加一些高于技师条件的技术因素,确保高级技师的质量。
  五、职务津贴标准及待遇
  高级技师从受聘之月开始享受高级技师职务津贴,取消技师职务津贴。高级技师职务津贴按每月人均50元的标准核算,具体标准在每人每月40~60元幅度内(不得压低或提高,更不准挪作它用),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对核准下达的增资指标,企业列入成本,机关事业单位由工资科目开支。
  高级技师任职2年以上,在受聘期间退休,其职务津贴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
  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根据生产工作的特殊需要及其身体健康状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被聘任的高级技师可享受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评聘高级技师的其他问题,均按技师聘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人事部。

附件2:      有色金属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名单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江西铜业公司
  沈阳冶炼厂
  山东铝厂
  东北轻合金加工厂
  洛阳铜加工厂

附件3:       试点企业设置高级技师职务的专业范围

  一、有色金属矿采选专业
  1.露天采矿
  2.井下采矿
  3.选矿
  二、有色重金属冶炼专业
  1.铜铅锌冶炼
  烧结机工      鼓风炉工
  反射炉工      闪速炉工
  电炉工       转炉工
  阳(阴)极炉工   电解精炼工
  回转窑工
  高温筑炉工     烟气制酸工
  2.贵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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