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劳动人事部
关于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1987年10月12日 建材人劳字(1987)681号)
技师聘任制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这对鼓励工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
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结合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加强领导,审慎行事,要明确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技师必须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考核标准、比例限额,并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在生产车间、工段从技术复杂的工种的技术工人中进行考评、聘任。
二、技师的职务名称
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的专业工种(岗位)技师的职务名称定为技师。如:水泥企业看火工即为水泥看火技师。
三、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范围
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首先在一九七九年已颁布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十一个专业共一百个工种(岗位)范围内试行(详见附表)。对于尚未建立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专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岗位)范围,将另行确定。
四、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
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以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技术工种的工人总数为基数,比例限额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各工种(岗位)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五、技师的考核
技师的考核以本人平时的工作业绩、革新成果为主,同时进行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各项考核的比例为:工作业绩,革新成果部分占百分之四十;应知部分占百分之三十;应会部分占百分之三十。工作业绩、革新成果部分,以本人提出的、经技师考评专业小组审核的技术总结报告为依据。按部颁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本工种最高等级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要求进行考试,并具有一至二个相关工种(岗位)中级工的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应具有传授技艺、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六、技师的职务津贴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