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
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7年12月19日 教策〔1997〕4号)
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已进行了十年。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总结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我委于今年10月召开了全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会议。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在会上再次征求了对《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并在会后作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根据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市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形势
1、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和逐步深化的条件下,为促进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紧密结合,适应整体推进教育改革的客观需要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改革实验范围已由80年代后期的20个大中城市扩展到102个城市。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突出表现在:强化了政府对教育的领导和统筹,进一步落实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初步打破了条块分割,调整了教育结构,教育资源配置趋向合理,办学效益逐步提高;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办教育的积极性;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了较大进展。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了城市教育的全面发展,首批实验城市不仅率先实现“普九”而且基本普及了城区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先进的实验城市。实践证明,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改革的路子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城市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结合和协调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2、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就是要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可因循守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政治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入,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各个方面相互配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必将加快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面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城市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城乡关系的调整、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不断进步。城市结构性和性的深刻变化,对城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充分发挥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作用和优势,深入改革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和教育结构,是新形势下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的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