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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
 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公发〔199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现将《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俞雷副部长、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云世英组长、交通管理局张正常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和本地实际,研究贯彻执行。

                          1990年1月15日
          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至十八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主管副厅、局长,交通管理局、处长和部分市县公安局、交警队的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李伯勇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公安部副部长俞雷作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为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运输的安全与畅通而努力”的报告,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云世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张正常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会议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检查三年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86〕94号文件)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分析交通管理面临的形势,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会议充分肯定了三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交通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一致认为,统一的交通管理机构的建立,解决了政出多门的弊端,为加强全国道路交通管理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交通管理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改变了我国交通管理在许多方面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加快了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了现代化管理能力;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中心,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治理交通环境,城乡交通秩序逐步改善。多年来存在的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经商、违章建筑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畅通的现象,已大为减少,主干线公路交通严重阻塞现象得到缓解,平均车速提高。特别是交通事故大幅度直线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从一九八七年开始,事故上升比例回落;一九八八年除事故死亡人数增加2.57%以外,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减少7.4%和8.97%;一九八九年一至十一月,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6.59%、6.82%、和8.31%,少死四千一百零一人。初步实现了三年前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事故要下降、车速要提高”的要求。同时,保证了国家养路费征收任务的超额完成。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大大增强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整体作战能力,特别是在应付各种突发事件中,交通民警以其覆盖面广、机动性强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会议认为,交通管理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行政管理水平的标志之一。交通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良好的交通循序,是保证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治安的一面镜子。在公安工作中,交通管理是与社会、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一项业务工作,是直接为发展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就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6〕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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