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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轮式专用机械车管理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轮式专用机械车管理问题的答复
 (〔90〕公交信603号)


郭铁柱同志:
  您给我部办公厅来信询问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定义及管理问题,现由我局答复如下:
  轮式专用机械车系指装有胶轮可以自行行驶,设计时速在二十公里以上的机械,如叉车、装载车、平地机、挖掘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机动车辆的一种类型,对其检验、核发牌证、行驶、装载及处罚等,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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