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随着改革开放,港口交通运输所处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实行预防事故,安全畅通,科学管理,服务港口的方针,大力加强交通警察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建设,积极改善港口道路状况。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港口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港口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港口公安机关要把交通管理工作做为重要的业务工作抓好,配足必需的编制定员,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改善工作条件,使港口交通管理部门能充分开展工作。港口所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港口交通管理工作要定期检查指导,在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部署工作以及安排干警培训等方面,要把港口交通警察队与所属区、县交通警察队一样对待,帮助他们把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搞好。
二、理顺关系,进一步健全港口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港口交通管理机构对外统一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总)队××港大队(或队)”,其下设机构可称中队;对内称“××港公安局交通管理科”,是港口公安机关的一个职能部门,其执法权限原则上与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同。凡没有建立交通管理机构的港口公安局,要抓紧提出组建机构的方案,经港务局批准,报所在省、市公安厅、局审批,同时报送交通部公安局备案。港口所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帮助其明确职责权限,尽快开展工作。随着港口建设的发展,港口交通警察队的编制定员也要相应增加,以保证工作需要。
三、加强法规建设,严格执法监督。鉴于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在执行国家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同时,对货场道路管理、港口作业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等,要根据港口生产特点的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实行。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干警依法办事和文明执勤的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防止滥用职权,违法违纪。要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
四、加强港口道路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各港要制定港口道路建设的规划,并纳入港口基建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港口道路建设好。对不适应车辆流通的老港老路,要结合技术改造进行拓宽、翻建或清理。港口道路要命名,按规定和需要设置信号、标志,漆划标线。
五、继续抓好港口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要把交通安全纳入港口安全生产计划,同经济效益挂钩。责任制要落实,奖惩要兑现。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要扩大社会面的宣传,使进港人员和车辆能够自觉遵守港口交通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