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组人员组成要精干,不宜过多,可按各专业分工配备,一般五至七人,其中应包括劳动部门驻厂监检人员一名。审查组成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搞不正之风。
六、换证费用
更换许可证应按规定收取换证费用,收费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审查组人员差旅费仍按劳人锅局〔1983〕25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受检单位实报实销。
附件:一、换证审查内容;
二、部级和省级组织换证审查的单位名单。(略)
附件: 换证审查内容
一、资料审查
从各单位四年来出厂的有代表性的产品档案中抽查。抽查数量为每年不少于两台;对钢瓶类产品每年不少于两批;对容器现场组焊单位,以公司为单位审查,受检产品档案从各工程处(队、厂)抽取。每年不少于两台。抽检档案中第三类压力容器应不少于50%。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从已抽检的产品档案中,任意抽检不少于两台产品的档案。抽查材料管理、材料代用、工艺文件编制、工艺更改、焊接工艺评定、产品试板报告、焊缝超次返修、不良品回用、检验数据等环节。经过检查对以下问题作出评价。
(1)是否认真贯彻有关制度的规定、责任人员到岗情况。
责任人员以厂(公司)厂长(经理)的任命为准。责任人员因外出或其它原因不能到岗而临时指派他人到岗的。应有工厂(公司)的正式手续。
(2)随着生产情况的变化,质管体系是否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3)按劳人锅局〔1985〕40号文件要求检查产品档案的完整性以及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
(4)用于制造压力容器的材料是否按《容规》及有关规定、标准要求进行复验。
2.从已抽检的产品档案中,检查焊缝返修情况,并作记录,包括返修台数、次数和返修处数。
3.上岗焊工持证率
抽检焊工人次—无证操作焊工人次
---------------×100%
抽检焊工人次
从抽检产品档案的施焊记录中,检查从事容器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焊工,是否具有相应资格。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证操作。
(1)焊工所从事过的焊接项目超出焊工合格证中的合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