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有突出危险的矿井和区域的每个职工都要进行安全思想和预防突出技术教育,人人懂得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避灾路线;人人知道突出预兆,随时检查预兆;人人严格按照防治措施作业。
(三)打前探钻孔或排放钻孔
1.凡在有喷出或突出危险的岩石层(或煤层)时,必须在掘进前打前探钻孔。钻孔孔径不小于七十五毫米,钻孔超前距不小于五米,孔数不少于三个,钻孔方向要根据所探地质构造和二氧化碳高压区的分析情况确定。如发现危险性增大时,应增打排放钻孔,用以卸压和排放二氧化碳。否则不准掘进。
2.在接近高压二氧化碳区或断层、褶曲带前三十米时,必须打钻探测和排放二氧化碳。在揭穿高压区、断层、褶曲带或煤层时,要制订专门的防止喷出或突出的措施,可参照一九七六年《防治瓦斯突出的措施》,防止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伤人,没有采取可靠措施,或经分析不安全时,不准进行揭穿掘进工作。
3.在岩石(煤)、二氧化碳(沼气)喷出和突出危险的区域内打钻时,必须制订打钻安全措施。如发现地质钻孔、前探钻孔或排放瓦斯钻孔内有二氧化碳突然大量涌出,造成工作面二氧化碳超限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停止掘进,进行处理。
(四)实行二氧化碳抽放和减少地应力措施
1.对于二氧化碳高压区,包括地质破碎带,可进行井下真空泵超前抽放,把抽出的二氧化碳用管子直接排到总回风道内。
2.在有二氧化碳喷出或突出危险的岩层(或煤层)内掘进巷道时,要严禁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相向对掘或与开采工作面重叠相向前进。最好掘岩工作面在采煤工作面之后一段距离掘进,以减少地应力和地应力集中。
(五)合理布置巷道和加强巷道支护
1.巷道应尽量避免布置在含有高压二氧化碳的岩层和地质构造复杂的破坏地带以及地应力集中带。巷道与高压瓦斯区边缘和突出危险煤层的法线距离不小于二十米。
2.在地质破坏带和松软岩层中掘进时,要特别加强巷道支护,采取短掘短砌,密集支护、前探支架等,严防冒顶引起突出。
(六)建立独立分区通风系统,严格风流控制
1.建立分区独立通风系统,将在喷出和突出区内的掘进工作面回风直接引入总回风或分区回风内,严禁串联通风。
2.必须在掘进回风与其它采掘区和巷道有关联的地点设一对反向风门,以防二氧化碳喷出(或突出)蔓延。
3.加大有喷出或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风量。同时风门和风机必须有专人看管,风机要有单独的供电系统。工作面停风时人员必须立即退至新鲜风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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