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

  12.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械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施。
  13.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14.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15.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16.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7.在高空作业时,为避免铆钉、铁片、工具等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及防护网。
  二、工业卫生
  18.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9.为采用合理的自然通风和改善自然采光而开设天窗和侧窗;增设窗子的启闭和清洁擦试装置。
  20.增强或合理安装车间、通道及厂院的人工照明。
  21.产生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
  22.为消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23.防止辐射热危害的装置及隔热防暑设施。
  24.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
  25.为改善劳动条件而铺设各种垫板(如防潮的站足垫板等),在工作地点为孕妇所设的座位。
  26.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增设或改善防寒取暖设施。
  27.为劳动保护而设置对原料或加工材料的消毒设备。
  28.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凉饮料或解毒饮料的设备、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29.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
  30.在有高温或粉尘的工作、易脏的工作和有关化学物品或毒物的工作中,为工人设置的淋浴设备和盥洗设备。
  31.增设或改善车间或车间附近的厕所。
  32.更衣室或存衣箱;工作服的洗涤、干燥或消毒设备。
  33.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34.寒冷季节露天作业的取暖室。
  35.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四、宣传教育
  36.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37.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