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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系统所属独立核算加工企业产品成本计算试行办法

  头道短绒生产作业机实际开动600台时共产短绒20吨
  二道短绒生产作业机实际开动400台时共产短绒10吨
  三道短绒生产作业机实际开动200台时共产短绒4吨
             4800
  (1)分配率=-----------×100=400%
         600+400+200  
  (2)各道短绒应分摊额:
  头道短绒分摊额=600×400%=2400元
  二道短绒分摊额=400×400%=1600元
  三道短绒分摊额=200×400%=800元
  (3)各道短绒单位成本:
  头道短绒单位成本=2400÷20=120元
  二道短绒单位成本=1600÷10=160元
  三道短绒单位成本=800÷4=200元
  4.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分摊:
  分摊办法中一般有生产工人工资法、生产工人工时法、机器工时法、耗用原料及主要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法、直接成本法、基本加工费用法多种办法。为了统一分摊口径,便于分析、比较,结合供销社加工企业的特点,确定采用“基本加工费用法”,扣除辅助材料分摊计算。
  即按照各种产品所支出的燃料、动力、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之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车间经费或企业管理费总额
  车间经费或企业管理费分配率=------------×100
                 各种产品基本加工费用
  某种产品分摊额=某种产品的基本加工费用×车间经费或企业管理分配率
  5.销售费用的分配:
  原则上应按销售那些商品产品所支付的销售费用,即加入那些商品产品全部成本之内,但对不能分别那些商品产品支付的销售费用,需要进行分配,以便计入各该销售成本之内,其计算公式是:
            本期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
  本期某一销售商品产=-----------×本期某一产品销售量
  品应负担的销售费用  本期全部产品销售量
           
  6.其他分配计算办法补充说明:
  以上各项费用的分析计算,应扣除工厂内部周转的数额(即指生产费用支出中重复计算部份)以免重复。
  对内部的作业和劳务为减少重复、复杂的计算结转,简化计算手续,辅助车间对外提供劳务的仍应按照一定比例负担一部分企业管理费,不再负担企业管理费和相互之间提供劳务的费用(如动力车间为修配车间)的机器牵引和照明费用,修配车间为动力车间机器修配费用的交互分配即从一个辅助车间分配起,除分配本车间全部费用外,不承担其他费用,月终可根据向各受益的基本生产车间、部门提供的劳务量,计算应负担的辅助生产费用数额,计入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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