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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加强商办工业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所有企业都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治理失修设备,消除事故隐患,采用新技术,改造老设备,调剂利用闲置设备作为“双增双节”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设备故障停机率和物质消耗,来保证较高的设备利用率和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今后,考核、评价商办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要把“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率”、和“设备故障停机率”、净产值设备修理费用率”作为主要衡量指标。
  四、加强设备管理基础工作。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设备管理的原始记录、标准、定额、技术档案和操作、维修责任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设备管理工作情况。发生设备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并如实上报。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设备管理工作经验。
  五、建立商办工业设备统计和事故报告制度。为了考核商办工业企业设备事故情况,现将《商办工业设备事故分级标准》(试行)随文下发(附件一)。省级主管部门要于每年二月十五日(今年于三月底)前,统一按附件二的要求,将所属商办工业企业上年度的设备统计报告送部商办工业管理司。对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省级主管部门要以快报形式(见附件三)一事一报,将事故发生过程、主要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送部商办工业管理司。
  六、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企业培训工作要有规划、有措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新人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人,要做到持证上岗。要结合生产安排,充分利用生产淡季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使设备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维修工人的业务技术水平适应本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七、继续做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工作。从今年起,凡参加部商办工业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比的企业,必须是本省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系统经过评比的先进企业。各厅(局)、社要结合本系统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评选,对所属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落实商业部《商办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实施办法》的情况;反映设备投资效益和操作、维修水平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主要生产设备大修理完成情况和设备完好程度;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提取及使用情况;设备跑、冒、滴、漏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等。检查结果随同“商办工业设备统计报告”一并送我部商办工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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