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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若干意见

商业部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若干意见
 (1991年8月22日 〔91〕商合字第244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变化,供销合作社先后进行了以恢复“三性”、“五突破”、“六发展”、建立服务体系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增强了民办因素,密切了同农民社员的关系,初步改变了过去那种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封闭式的僵化经营体制,为供销合作社注入了活力,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也必须看到,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多年来,基层社一直是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基层社,基本上没有摆脱困境,一直处于负担重、效益低、缺后劲的状态。为了扭转基层社面临的不利局面,使之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特就加强基层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基层社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基层社工作做为今后一个时期供销合作社的首要任务。各级联合社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基层工作。要建立健全专门的基层工作管理机构。要在调查摸清基层社现状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盈亏情况,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社划分为好的、比较好的和困难较大的三类(具体划分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分类指导工作。
  二、加强对一类社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应该看到,在去年企业困难较大,企业效益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全国各地仍有一些先进基层社,克服困难,开拓前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要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积极作用。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对困难较大的基层社的帮扶。
  1.整顿领导班子。大量事实表明,一个基层社办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县(市)联社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基层,直接参与领导班子的整顿。要依靠群众,排除干扰,把真正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政治素质好的人选进基层社领导班子。一些地方采取选派先进基层社或县联社优秀干部,充实后进社的领导班子的办法,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这一经验,值得推广。对调整后的领导班子,县联社仍要加强支持、指导和监督;基层社主要干部的变动要经县联社同意,以保证基层社领导班子的质量和稳定;要形成必要的规章制度,把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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