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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若干意见

  2.对因经营范围过小造成亏损的基层社进行组织调整。一次调整到位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先搞联合经营,再逐步过渡到统一核算的办法,分两步完成调整任务。对因政治需要设立的亏损的网点,要积极同有关部门协商,争取税收、利息、运费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县(市)联社要针对造成这些基层社亏损的具体原因,逐条制定措施,为他们扭亏增盈创造条件。当前应重点解决企业管理水平低和资金运用效率差的问题。
  4.县(市)联社要组织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公司,通过发挥联合优势,进行业务指导和必要的资金扶持,开展定点帮扶,限期帮助扭亏增盈。
  5.要充分发挥县(市)联社在基层社建设中的特殊的领导作用。县(市)联社要积极协调基层社的内外部关系,切实解决基层社自身难以解决的各类问题,把基层社工作抓出成效来。要把基层社工作列入各级联社考核标准,并同申请省级先进企业挂起钩来。
  四、大力扶持农副业生产发展,进一步扩大农副产品购销业务。基层社工作的重点在农村,服务的对象是农民,促进农副业生产,扩大农副产品购销,是基层社最根本的工作任务,也是振兴基层社的最有效的措施。各地基层社要立足当地生产优势,积极研究、掌握市场行情,花大力量,指导、扶持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生产,采取经销、代销、联营等多种形式,扩大农副产品购销。同时,还应根据农民的需求,开展科技、信息、良种、机耕、灌溉、储运等其它生产性服务活动,寓企业效益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之中。
  五、开拓经营范围,扩大服务领域。一是要发展同工业部门和国营商业部门的联合与合作,扩大工业品下乡。要继续搞好工业品联购分销,使之沿着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在零售方面,要采取赶场送货,预约购货,实物换购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扩大销售。二是要根据“农民社员需要什么商品就经营什么商品,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的原则,积极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很多地方的经验表明,基层社在这方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六、加强对基层社的全面管理。改革以来,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主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和职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当前的问题是,要真正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在实处,并不断加以完善。应根据基层社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一类企业的管理水平;二是通过狠抓基本制度和规范化措施的落实工作,强化对困难较大的社的管理;三是认真解决承包制和租赁制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搞集体承包,对个人承包或以集体承包名义出现的个人承包及利润大包干等做法,要限期坚决纠正。
  七、切实理顺联合社与社员社的关系。按照联合社要为社员社服务,联合社不同社员社争业务的原则,县联社及其所属公司设置在乡镇的经营机构,应交由当地基层社管理或同基层社联营,对基层社经营手续费率偏低的,要进行调整,保证基层社有一定的经营利润。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一律体现在县联社。在开展农产品分购联销、工业品联购分销的活动中,要进一步协调联合社与社员社的利益分配关系,实行利益分配上小下大、让利基层的原则。对分购联销业务中因市场变化造成的农产品库存积压损失,应明确由联合社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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