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关于当前加强县医院工作的几点意见

卫生部关于当前加强县医院工作的几点意见
 (1980年10月23日)


  最近几年,全国各级医院,在改善医疗作风,加强业务技术建设,整顿工作秩序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县医院,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干扰破坏较大,存在的问题更多一些,主要是:不少医院领导班子不健全,管理水平低,而且调动频繁;技术力量薄弱,人员比例失调;制度不健全,职责不分明,医疗质量不高。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严重不足,医疗设备陈旧,这方面的问题也很突出。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卫生部提出的普遍整顿、全面提高、重点建设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卫生工作,到一九八五年先整顿建设好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国县医院的工作。
  一、任务、规模和组织编制的若干原则
  县医院是全县医疗技术力量比较集中的综合性医院,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基本任务是:以医疗为中心,面向农村,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努力提高全县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做好医疗工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县医院的规模,应参照全县的人口、经济状况、生活水平、交通条件以及工作任务和医疗力量等情况确定,一般可设一百至四百床左右。县医院的床位规模确定后,要根据(78)卫医字第1689号《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确定人员编制,并积极创造条件调整补齐。所需的技术人员,主要从大、中专医药院校毕业生中充实,再不能安排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从事业务技术工作。县医院应本着精简机构,减少层次,讲究实效,便于统一领导的原则设置机构,由于各地情况不同,不作统一规定。县医院的设置规模、编制人数、基建规划、事业费补助标准,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
  县医院应建立年富力强、精干有力、熟悉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领导班子,并保持稳定。县医院的党政领导干部的人数一般以二至四人为宜。民族地区要选拔本民族的干部担任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接受群众监督。院长负责全院的行政、业务工作,副院长应在院长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要积极培养、选拔符合条件的技术干部担任主要领导,并做到有职有责有权,在业务技术上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不要把大量的琐碎的事务性工作压到他们身上,以保证其在工作中不脱离医疗业务。行政领导干部和担任领导的技术干部都要努力学习医院管理知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