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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
 (1979年6月12日)


  我国的护理工作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早在三十多年前,毛主席就指示:“护士工作有很大的政治重要性”,并书写了“尊重护士,爱护护士”的光辉题词。周恩来同志曾多次接见全国护士代表,邓颖超同志历任中华护理学会名誉理事长。华国锋总理在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医疗和护理质量”,“积极培养医护人员”,为加强护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的护理队伍有了较大的发展,护士由解放初期三万余人,增至一九七八年的四十万余人,还有护理员十八万余人。广大护理人员在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水平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十多年来,护理工作深受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他们鼓吹“打破医护界限”,推行“医护一条龙”等,致使护理队伍思想混乱,组织涣散,制度废驰,护校停办,护士改行,造成护士数量不足,护理质量降低,陪住上升,严重影响了医疗质量,影响了工农业生产。粉碎“四人帮”以来,经过整顿,情况有所好转,但仍存在很多问题。现就当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1.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重视对护理工作的领导。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应有一位副局长分管护理工作。县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护理工作。各级医院要指定一名副院长分管护理,较大的医院应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中选拔一名德才兼备的同志任副院长。护理部要负责领导全院的护理工作,正、副主任应参加院务会议、科主任会议;护理人员的院内调配由护理部决定;考核、晋升、奖惩、任免等,人事部门要征求并尊重护理部的意见。大的科,可根据需要设科护士长,负责全科护理业务的指导与提高。各病区设护士长,负责本病区的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医院在选拨护士长时要严格掌握条件,既要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临床经验和组织能力,又要有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大胆管理的作风。为使护士长履行其职责,要坚持上行政班,参加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各科主任必须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病区负责医师要支持护士长的工作。
  2.加强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各级卫生部门和医院,必须认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走又红又专的道路。鼓励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巩固专业思想,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要把政治思想工作与物质鼓励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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