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高等医药
院校学生参加劳动和军训问题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根据出席全国学联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高等医药院校代表们反映的意见,现对高等医药院校学生参加劳动和军训问题,提出我们的意见,请根据你校的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一、关于劳动问题:学生参加劳动的时间每学年可暂改为二周,除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农忙劳动外,其余劳动时间,应结合专业安排。
二、关于军训问题:学生在大学整个学习期间,用延长假期的办法集中安排一次军训,时间可暂定为二周,主要学习军事常识和队列训练。有关战伤救护和“三防”训练,分别由有关学科负责进行。
三、中等卫生学校的劳动和军训问题,也可参照上述精神加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