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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科技工作贯彻“八字方针”的意见

  2.要不断充实壮大科技队伍,培养新生力量。高等医药院校是科技队伍的重要来源,从一九八二年起,每年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千名,充实到医学科研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和重点医药院校要采取文化大革命前办专业班的办法,举办各种基础医学学科专业班,如病毒、病理、药理、毒理、生化等,争取明年开办,或在医学院校办基础医学班。力争从一九八二年起,每年有三百至五百名毕业生充实到基础医学和新兴学科研究单位。
  研究生是科研队伍的重要来源,要大力加强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办好八年制的中国首都医科大学,培养一批水平较高的科研人员。
  建议教育部、国家计委列入计划,每年从综合大学分配一定数量的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电子、数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到医学科研机构。
  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技术员的培养。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医研究院、高等医学院校以及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单位根据科研、教学需要举办技术员培训班。省、市、自治区有条件的中等医药卫生专科学校要设立科研技术员专业班,为医学科研单位培养技术员。通过培训,充实科研单位,使研究人员与技术员比例逐步达到一比一至二。
  3.要建立健全考核晋升制度,通过考核选拔人才。对那些经过培训仍不适于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到其它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4.加强科技组织管理干部的培养。科技组织管理干部是科技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科研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目前,我国医药卫生科研机构领导干部和组织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水平,同科学的发展很不适应。要重视和关心科技组织管理干部的培养、提高,科技组织管理人员可根据本人条件,给予相应的科技职称。为了提高省、市、自治区卫生局科研处、医药院校及研究院所的科管人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要举办科管人员训练班或讲习班,一九八0年在天津试办一期讲习班,一九八一年在上海举办一期。
  总之,经过三年调整,采取办专业班,从医药院校培养和分配毕业生、研究生、技术员等多种途径,使医药卫生科技队伍在数量上、水平上都要向前提高一大步,现有助理研究员要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提高到副研究员或副研究员以上水平,改变科技人员比例失调的状况,使之达到合理的比例。到一九八五年,专业科技人员发展到四至五万人。
  (三)搞好科研计划管理,实行“同行审议”、“签订合同”制度。
  科研计划管理要按照科学规律、经济规律办事,对计划项目要实行“专题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其中核心是“同行评议”和“签订合同”。研究所审定研究计划,评价科研成果,考核科技人员,要组织专家进行同行评议,实行合同制度,明确技术责任和经济责任。科研项目分国家科委、部、省三级管理。卫生部下达重点科研项目,应该是起点高、赶超世界先进水平、防病治病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短期能出成果的项目,每年新下达三十个左右重大科研合同题,一般周期为一至三年,不超过三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的周期,不超过五年。对执行合同好、出成果的,要按成果给予奖励;无特殊原因超过合同期限,研究无大进展的要撤销合同,取消支持。其它如成果推广、成果中间放大、协作项目等也都应签订相应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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