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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调整建立“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的函

卫生部关于调整建立
 “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的函
 (1994年4月28日)


中国医学科学院:
  根据你院(1993)医人字第1243号文关于调整建立“卫生部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请示。经研究,同意调整建立“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现调整方案如下:
  一、将原“全国性病防治研究中心”和麻风康复办、麻风疫情监测总站等机构统一调整为“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86)卫地字第7号文从文发之日起废止。
  二、全国性、麻风病控制中心主任由皮肤病研究所所长兼任,设副主任2名。
  三、“中心”编制人数暂定30-35人。人员从现有编制中调配。为发挥老专家的作用,设3-4人的专家室。内部科室设置由中心自定。
  四、职责与任务
  1、负责全国性病、麻风病防治研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防治效果的评估,为卫生部制订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2、承担全国性病麻风病的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3、承担全国性病麻风病的疫情统计报告和流行病学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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