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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中外合资的药品企业不宜合资生产麻醉药品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中外合资的药品企业不宜合资生产麻醉药品的通知
(1985年1月23日)
麻醉药品和一些精神药品易转化为毒品,在世界上属最敏感制品,各国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联合国订有《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
精神药物公约
》。我国国务院颁布的《
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对麻醉药品的生产、供应、使用、进出口等作出严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据此,凡中外合资的药品企业,不宜合资生产麻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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