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必须
坚决制止城乡建设中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的通知
(1989年3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各地开展的土地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乱占滥用耕地情况严重,特别是一些行政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在群众中造成了很环的影响。最近,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
必须坚决制止城乡建设中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农民建房、烧砖瓦窑和城镇一条街建设占用的耕地,逐房、逐窑、逐街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处理。江西省人民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现将江西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一切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
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必须坚决
制止城乡建设中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
(1989年1月19日)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自《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加强城乡用地计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批制度,认真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全省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刹住,全省土地管理工作初步走上了依法、统一管理的轨道。但是,一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以言代法,多头审批和越权审批土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干部甚至带头违法抢占耕地建房。特别是入冬以来,随意毁田烧砖瓦、突击抢占责任田盖房以及盲目挤占耕地建新街的现象又有抬头。据进贤、南昌两县和樟树、丰城两市调查,目前烧砖瓦毁田的窑场,多达2000多座,仅此一项,这四县(市)每年要毁掉耕地二千多亩地。有的城镇郊区几乎已无地可种,但仍在盲目规划用良田建新街和集贸市场。少数地方的村民竞相抢占公路两侧大片良田开店经商,有地甚至为未成年的子孙建房。这种情况必须坚决制止。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农民建房、烧砖瓦窑和城镇一条街建设占用地耕地,逐房、逐窑、逐街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处理。凡擅自占用耕地的,要限期拆除复耕;凡越权审批土地的,以及用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代替法定程序征用土地的,一律无效;凡擅自下放审批土地权限和非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土地的,应立即纠正。对那些以权谋私、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自批自用土地的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公安司法部门要主动配合土地管理部门抓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