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
(1992年5月13日 教成〔1992〕4号)
教育部《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85)教成字005号,以下简称《规定》〕下发以来,对“双补”后高中文化教育的发展和全国职工队伍文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规定》是在开展“双补”后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对职工进行高中文化教育的一种过渡性措施。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培养及知识结构应有更高的要求,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中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规格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目标:
成人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使已经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经系统学习,基本达到高中毕业水平。要求学员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知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现代化建设事业艰苦奋斗的精神;掌握高中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为进一步学习技术、业务或接受岗位培训、高等教育打下文化基础。
二、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一)成人高中课程由文化课和专业课或职业技术课两部分组成。
1.从业人员分文、理科设置课程。文科班文化课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自然科学基础;理科班文化课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史地知识基础。在学好上述6门课程的基础上,开设2门专业课,必修课程8门。
2.社会青年参加成人高中学习,不分文理科,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在此基础上再设2至3门职业技术课程,必修课程不少于9门。
3.必修课中的专业课、职业技术课具体开设哪些课程,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或生产、工作需要确定,并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社会青年是否开设外语、生物等课程,由办学单位酌定。
(二)课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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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 │ │ │ │ │ │ │自然│史地│专业课│ │
│低限 │ │ │ │ │ │ │ │ │ │ │总学│
│ 课时│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科学│知识│职业技│ │
│类别 │ │ │ │ │ │ │ │ │ │ 术课 │时数│
│ │ │ │ │ │ │ │ │基础│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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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 │ │ │ │ │ │ │ │ │ │ │
│业│文│140 │300 │320 │ │ │130 │100 │ 180│ │ 300 │1470│
│ ├─┼──┼──┼──┼──┼──┼──┼──┼──┼──┼───┼──┤
│人│理│ │ │ │ │ │ │ │ │ │ │ │
│员│科│140 │ 300│320 │200 │150 │ │ │ │100 │ 30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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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社会 │140 │300 │320 │200 │150 │130 │100 │ │ │ 300 │1640│
│ 青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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