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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6.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是学校人事、分配、住房、医疗、退休保险制度诸方面改革相互制约、相互启动的系统工程。当前,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与其它几方面改革统筹考虑,配套实施,充分调动学校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挖掘潜力,增强活力。
  三、校内人事制度改革 
  7.学校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用人制度,逐步建立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事业编制与企业编制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实现校内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减少固定编制和事业编制,形成有效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
  8.确保建设一支相对稳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办学骨干队伍。学校要加强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注重中青年教师、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要积极推行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制度,逐步形成一支骨干人员相对稳定、其他人员相对流动、结构趋向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队伍。
  9.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的校内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要依据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建设的实际需要,完善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和职务评聘工作,以平等竞争、按需择优的原则聘任上岗,逐步形成竞争、激励的机制。
  10.学校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的人员实行企业化的合同聘任制。任期或合同期限可依据实际需要采取定期、不定期以及完成单项任务为期限等多种形式,其受聘人员待遇同经济效益挂钩。
  11.在定编、定岗、定职责的基础上,推行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对校内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定期评估、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领导考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作为评估单位工作业绩和各类人员的聘任、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的依据。对未受聘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安置,其工资和待遇要随岗位变动。
  四、校内分配制度改革 
  12.在国家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和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同时,建立校内津贴制度。逐步理顺教职工实际收入的结构,规范奖酬金的发放,要把一部分隐性收入转到明处,逐步形成适应高校特点的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双轨运行的校内分配模式。
  13.校内分配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以不同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承担责任大小等要素为基础,依据个人实际业绩及对国家、学校的贡献进行分配,拉开差距,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和校内津贴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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