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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子女属农村户口者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
 子女属农村户口者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
 (〔1987〕博管发字001号)


  据了解,少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子女属农村户口。他们在随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起流动期间,由于无法解决城镇的粮、油和副食品供应关系问题,给生活上带来了一定困难。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博后研究人士的配偶、子女属农村户口者每月15元人民币的生活补助,用于购买议价粮、油和作为副食补贴费用。补助期限为随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的当月起,至离站止。此项补助款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中列支。请各建站单位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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