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当前博士后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8〕博管发字1号)
两年多来,我国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已取得很大进展。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性文件,有关制度规定、办法基本配套并不断完善;申请做博士后的人数正在逐渐增多,截止到一九八七年底,全国已有154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他们已成为我国科技战线上一支年轻而有生气的重要力量,绝大多数人的研究工作进展顺利,有些已取得可喜的成绩;一些部门地区和单位对博士后工作的认识逐步深化,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发展趋势是正常的,这项新开创的工作已在国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根据有关方面提供的信息,预计从一九八八起,申请做博士后的人数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针对这种情况,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日第六次会议研究确定,今后博士后工作必须进一步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精神,适当扩大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规模,对原有规定、办法中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修改。现将管委会讨论决定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修改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条件问题
国家科委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85)国科发干字1187号文件曾规定:凡未被批准建站的单位,如果有两名以上在国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者愿到该单位做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随时按申请办法向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申请建站。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要求有两名同专业的留学博士几乎同时获得学位和回国,并同时向同一个单位申请做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有困难。因此决定改为:凡具备建站条件的单位,如有两名新近获得博士学位者(其中必含一名留学博士)愿到该单位做博士后,可按照国家科委(85)国科发干字78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办法向管委会办公室报送申请,经有关学科专家组评审管委会批准后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
对于承担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研究项目或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凡具备建站基本条件的,则不受上述必须有博士后人限制,可先申请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体申请和审批办法待有关部门商定后另行下达执行。
二、关于扩大设站专业覆盖面的问题
为了给各建站单位以更大的调节自由度,使有些优秀博士得以进站做博士后,今后在各流动站招收博士后总名额不变的情况下,除已被批准的设站专业外,允许本流动站内其它有博士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专业)招收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