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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控制粮食销售的意见的通知

,他们的工作 ,应当依靠提高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来解决。
  所有地方、部门和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不准突破,不准擅自招收计划外人员。各省、市、自治区要在下达增加职工计划的同时,相应下达粮食供应通知书,并逐级落实到基层单位。凡是没有省、市、自治区增加职工计划和粮食供应通知书的,国家一律不供应粮食。
 二、压缩补助粮开支。
  城镇人口的口粮定量,总的说不算低,而定量外的补助粮开支却很大,全国一年约十六亿斤。有些地方补助项目繁多,标准偏高,管理不严,浪费不少。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补助粮的范围和标准。对城镇的各项补助粮,从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起,按非农业人口平均计算,每人每月原则上不超过半斤,现在不足半斤的
,不要提高 。具体的补助项目、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
 三、整顿城镇粮食统销。
  目前城镇粮食销量大,漏洞多,必须进一步整顿,压缩不合理的销量。要继续深入开展核实人口、工种、定量的工作,严格执行粮食定量供应制度,做到一人一份粮,干什么工种吃什么定量。由于机械化程度提高 ,劳动强度减轻的工种 ,要适当调低粮食定量标准。一九七八年内,要在工矿企业单位全面推广旅大市依靠企业党委、依靠职工群众管理粮食定量的经验。要定期清查工商行业和集体伙食单位的库存粮食、粮票,超过正常周转的部分,一律上缴或顶抵供应指标 。市场上出
售的粮食制成品 ,不得扩大免收粮票的品种;已经收粮票的,要按实际用粮数量
收足粮票。凡是没有搞议价粮收购的地方,不搞议价粮供应;搞议价粮收购和供应的地方,要量入为出,不得动用国家库存。要积极开展工业用粮的节约代用。今后工业用粮要争取做到稳定在现有的水平上,需要增加的部分,要靠开展节约代用和降低粮食消耗来解决。
  要加强粮票管理。除全国通用粮票和省、市、自治区地方流通粮票以外,省以下各级都不得印制发行粮票;已经发行的,要在一九七八年年底以前停止发行,逐步用省发行的粮票兑换回来,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止突击抢购粮食。少数大城市需要保留的流通期限在一年之内的粮票,经省革委会批准可继续使用,并报商业部备案。要坚决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伪造粮票等犯罪活动。
  部队所需要的粮食,要保证供应,同时也要进行整顿。部队自己生产的粮食,要加强管理,节约用粮,防止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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