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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
 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七八年四月五日)


  国务院同意商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酒类专卖管理, 对于巩固社会主义统一市场阵地, 节约粮食,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关系极大。近几年来,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酒类专卖管理不严,存在不少问题。 各地要抓紧组织有关部门, 对酒类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一次检查和整顿,切实加强管理,坚决取缔一切非法活动,进一步把酒类专卖管理工作做好。同时,各地要注意广泛开展野生淀粉酿酒,以节约粮食,增加市场酒类供应。

            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报告

  实行酒类专卖,是建国以来就实行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它对统一酒类市场,节制粮食消耗,保证市场供应,积累建设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由于林彪和“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专卖管理放松了。有些公社、生产队、农场、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等自办小酒厂,自由经营,偷税漏税,粗制滥造,浪费粮食,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危害人身健康;有的国营酒厂,自定价格,自销产品,违反国家的价格政策和统一的计划管理;有些零售单位,掺水降度,欺骗群众,从中贪污盗窃;社会上的私酿私卖,投机倒把活动又有抬头。
  为了彻底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巩固社会主义统一市场阵地,搞好生产和市场供应,取缔非法活动,发展大好形势,我们建议:
 一、整顿酒类的生产。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 革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的力量,对现有各种类型的酒厂进行检查整顿。现有的国营专业酒厂,产、销全部纳入计划。今后新增设国营专业酒厂, 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并同有关部门协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生产,有利销售的原则,经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才能组织生产。 其他非专业的国营企业的酿酒车间, 也按上述原则,结合需要,进行整顿。不合理的、无发展前途的,应当转产、停产。
  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等集体所有制单位办的酒厂,必须坚持不准用粮食酿酒的原则。利用当地的野生原料、残次果、农副产品下脚料以及综合利用酿酒的,须经当地专卖部门审查同意,报请县级工商行政管理 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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