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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在积极推广现有良种的同时,不断选育出新的接班品种。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骨干作用,实行专业队伍与群选群育相结合,各省、市、自治区都要明确本地区主攻目标,采用先进技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全国要按经济区划,建立农作物品种资源库, 做好收集、保存、整理、鉴定和利用工作。要加强重点育种单位的领导。到一九八0年,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选育出早熟、高产、优质、抗逆性强和适应性广的新品种。
 二、成立种子公司,加快良种推广速度。
  根据中共中央〔1977〕49号文件关于要建立种子公司的指示,农林部成立中国种子公司。它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种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组织良种的选育、审定、繁殖和推广工作;搞好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经营面向全国的粮、棉、油、麻、绿肥等作物新品种、原种和杂交种的亲本;办理种子进出口业务;组织种子专用机械、器材、设备的试验、推广和管理(有关收购、销售仍由农机公司统一经营);收贮一部分救灾备荒良种(全国需要的备荒种子,主要的仍由商业部负责)。
  中国种子公司在海南岛设立分公司。当前的任务是统一组织南繁工作,逐步做到供应各地需要在海南繁殖的新品种。分公司受地方党委和中国种子公司领导,以地方为主。
  省、地、县三级种子公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业务工作受中国种子公司的指导。公社要加强对种子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种子公司实行不赔不赚的经营原则。所需的事业费用、流动资金、基建投资、粮油指标、劳保物资、奖售化肥、汽车、麻袋等,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地方计划和预算。
 三、建立种子生产基地,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
  中央和地方各级都要根据自然区划,建立种子生产基地,把品种区域试验、示范、审定、繁殖和推广等环节连结起来,逐步实现以县为单位的统一供种体系。
  中国种子公司根据需要,在适宜地区分别建立粮、棉、油、糖、麻、烟、绿肥等种子生产基地,主要繁殖为全国服务的新品种、原种、杂交种亲本和备荒良种,承担新品种的区域试验。这些基地,原则上选择现有国营良(原)种场或农场筹建,体制不变。省、地都要相应建立健全种子生产基地。
  要认真办好现有的二千一百多个县国营良(原)种场(拥有二百多万亩耕地,十二万多职工),充分发挥其繁殖推广良种的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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